hello! 你也在找自己嗎

最近一直在找自己:找自己喜歡什麼、想要什麼、接下來要去哪裡。「最近」,大概指的是最近兩年的時間。兩年──好久!

不覺得這社會很矛盾嗎?一方面讚揚那些「突破傳統社會期待」的人,一方面又不斷的在日常生活中疊加、穩固所謂的「社會期待」。於是我們看到林書豪爆紅、學生欣賞五月天因為「他們從高中以來就一直知道自己要什麼,而且跟好朋友一起做」;然後一邊覺得當醫生律師會計師工程師老師將指向幸福人生的道路。

我們都那麼崇拜「做自己」的人,但是社會的種種現實好像又讓人覺得還是「從眾」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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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瑞典回來後 [1],我陷入前所未有的迷惘:突然之間,我不確定現在的這條路,是我想要的。前面的選擇承載太多的社會期待、太少的自我了解。儘管當初因為推甄而曾仔細研究過一些科系,但一個高中生對不同科系的想像還是太過模糊。上大學之後,時間被修課社團活動排滿,生活過得很滿也很快──或許就是因為過得太快太滿了,一直沒有機會好好的停下來想想。

[1] 又是「從瑞典回來以後」,至此,我想我再也不能否認這是個 life-changing experience 了吧。(笑)天啊,連我自己都覺得 cliche,不過真的是這樣啊。

直到去瑞典交換。

突然之間,有了很多和自己獨處的機會;生活也難得的走樣,變得可以快、也可以慢。然後我開始想:好啦,現在我擁有所有的時間,我到底想要幹嘛呢?

一開始難免孤單想家,但一陣子後,我發現自己慢慢變成一個不一樣的人、慢慢發展出了一個「第二人格」。〈我想變成紙片人?〉裡說的故事是其中一個;除了對身體形象認知的變化,對生活的想法也變的有些不同。

也因為這個「第二人格」的滋長,讓我在回台灣後開始了內心世界的拉扯。如果隨波逐流,選擇其實不難;可是如果要認真的選擇「自己要什麼」,我覺得好難好難。因為我不夠了解自己,也不夠了解社會;我不知道自己有什麼特質,也不知道社會的樣子。

「騎驢找馬」

然後,我開始試很多方法:去做性向測驗、去學校輔導室和諮商師討論、去找老師討論、去問學長姐、去看什麼「尋找你的天賦」的書、去找任何專業意見和他人。同時,我也開始認真去接觸「我覺得」我喜歡的事情:認識不同的人、接觸不同文化、修性別的課、修心理的課(進而認識了社會學)。一面嘗試、探索那些「我想要」的同時,一面也盡力完成那些「我應該」做好的事、修完的課。

我走的是保守路線(我需要安全感啊):雖然「我覺得」我喜歡的是別的東西,但是在我有足夠把握之前,還是要盡量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因為「我覺得」可能有太多不切實際的想像。「我覺得」中的美好,有時候是因為距離產生的;而這也是我一直害怕的: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歡,還是只是因為研究所太苦悶所以覺得外面的世界比較美好?

就像我老闆說的:妳一直說妳喜歡心理學,但是你到底喜歡心理學的哪個面向呢?

了解自己

我覺得很有趣,我們跟「自己」朝夕相處了這麼久;但如果不去想,還真的有可能一點都不了解自己。我花了很多時間去想——當然不是一天 24 小時想個不停、少女維特的煩惱——而是有機會就想一下:所以在接觸了 OOO 之後我喜歡嗎?接下來我想做什麼、可以做什麼呢?

花了這麼多時間 [2],我對自己的認識卻累積的很慢很慢。剛回來的時候,只有一句話;到現在,大概增加為三句話(所以一年大約只多個一句,哈哈)。而且這每一句短短的描述,都很得來不易,都是在歷經許多事件和反思之後,才發現「原來我是這樣啊⋯」。

[2] 我覺得花兩年「找自己」並不長,不過我也還沒完全找到就是了:P。

現在,雖然我仍然在尋找的路上,但對於解決關於人生的迷惘,心得是:儘管麻煩、耗時、可能也沒有捷徑,還是要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麼、覺得什麼是重要的、什麼使自己快樂。性向測驗、諮商師、老師、鼓勵你尋找自己天賦的書都沒有給我答案,只給我模糊的臆測、拼圖中的一小小塊。別人或許可以幫我、提醒我、刺激我,但「了解自己」是他人無法代勞的功課。

就好像女生買化妝品學化妝,人氣商品不一定適合自己的肌膚;或像學穿衣服,不是完全複製誰的穿法就可以,因為你和他的身材不一定一樣、財力不一定一樣、擁有的衣服不一定一樣、出門的天氣場合也不一定一樣。專家只能給我們提示和參考,功還是得自己做。

以樂趣取代目的性

以前說喜歡閱讀,但我一輩子從來沒有像過去兩年一樣喜歡閱讀(課外書)[3]。被逼著看「年度十大好書」非常困難,可是閱讀一本可以(或多或少)「回答我對世界的提問」的書、或者一本「告訴我有趣的事情」的書,就會讓我覺得很快樂。

[3] 還是我真的被研究逼瘋了很想逃避?哈哈哈哈哈

對我來說,要把一件事情持續下去,一定要能找到其中的樂趣。有些事看起來很有趣,慢慢了解後卻也慢慢失去興趣;有些事則會讓妳在「想到」要去做這件事的時候就感覺興奮無比、在做的時候發自內心的愉悅。

樂趣不一定是某項一直有的「興趣」:因為興趣可能很多、很模糊,也不一定樣樣都能當飯吃。有的時候,可能有機會從某個「興趣」發展看看;有的時候,則可能迫於現實壓力、不能從已知的「興趣」裡選擇一個做為就業的方向。[4]

[4] 我覺得「樂趣」好像有天生的,也有後天培養的。以我自己的例子:我(似乎)天生就喜歡把英文大聲朗讀出來,喜歡模仿母語者的腔調、挑戰發音;同時,我是「視覺」學習者,最好「演給我看」我才會比較容易專心。這些是對我來說,莫名其妙就有點好玩的事。而後天的例子:在當年「國英數理化史地生物地科」全部都要念的年代,我會想辦法說服自己各科的樂趣、找出某個有趣的點,不然光是為了念而念真的很無聊;比方說:我會告訴自己「了解生物體的結構很有趣,知道身體是怎麼運作的」來說服(催眠)自己好好坐下來念生物(現在想想還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小老頭啊!)。雖然這在之後很快的就失效了,因為我一直以來最不感興趣的就是健康教育和生物了,哈哈哈哈。

一件能找到「樂趣」的事情,大概有下列幾個特徵:一、做這件事的過程讓人覺得開心。二、常常會因為很專注在其中而忘了時間。三、事件本身具有吸引力。[5]

[5] 有點像 Stuart Brown 和 Christopher Vaughan 在《天生玩家》中形容的「玩樂的特質」:看起來毫無目的性(只為了想做而做)、具有自發性、本身就有吸引力、使時間感消失、削弱自我意識、有即興發揮的可能、引發繼續做下去的欲望。

簡單來說,這條進展很慢的試驗之路,我做的事是:在該做的事情之外,試著花一些時間,做一些些(我覺得)我會喜歡的事情。就像前面說的,我覺得這件事沒有速成的方法,只能放自己去嘗試、去體驗、去經歷。好玩的是,當你開始做一件喜歡的事,它好像也會為你帶來另外一兩件喜歡的事;就像讀論文時的 related work 一樣,一個牽一個,一個帶出下一個。

這兩天讀到人籟二月號的〈讀書或工作?——不斷更新的抉擇〉,很喜歡文末的幾句話:「要知道,生命時常更新它的挑戰,它將不斷使你產生疑問,要你找出自己的答案。」

「找自己」就像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價值體系,讓我們在未來面對新的生命提問、變化、或抉擇時,有一些思考的依據和可掌握的原則在手中,而不至總是惶惶的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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