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要到了;一日,我們討論著政治話題。
爸爸說:「這還要問嗎?我還會不知道他的立場?哎,我都知道大家會投誰啦!」
爸爸的立場預測顯然是對的,但他的話卻讓我覺得有點太武斷了。他「知道」B 要投誰,我卻不覺得他這樣算是「理解」了 B,為什麼呢?
我在心裡感覺著自己的感覺,想著「理解」對我來說究竟是什麼意思:
「不會。」
理解不是「知道」
啊,所以「理解」不是「知道」。
對我來說,比起「知道」我會選擇怎麼做,我其實想得到的是「不帶批判、甚至正面肯定的眼光」,那給我一種「你了解我為什麼這樣做」的感覺 —— 「被理解」的感覺。
1. 一個正面的眼光
以前覺得理解是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但後來發現:如果那個「為什麼」帶有負面的眼光,我就不會覺得是真的理解。因為人對自己的行為解釋,通常都不是負面的,都會覺得自己的行為、選擇,來自某些相信的價值。
要對方能看到我看到的價值,我才會覺得是「理解」。這個「看到」不是只是「知道」(卻帶著輕蔑或否定的態度)—— 「啊,我知道啦,你就是覺得要公平,但世界怎麼可能公平呢?」 —— 而必須以正面或不帶批判的眼光看待,像是單純的陳述:「嗯,我理解對你來說,在這件事上『公平』的價值比『傳統』更優先。」
於是理解不只是「掌握了多少對方的行為方式」,還有「以什麼樣的眼光看著對方」。
理解不只是「為什麼」,還是一個正面或不帶批判的眼光。
所以,如果我不能以「不帶批判的眼光」看待對方,我就還沒理解他。
當「理解」數學、理解邏輯時,我們只要「知道如何」、「知道為什麼」,就可以算是「理解」了;可是要「理解」一個人,還得有一個正面或不帶批判的眼光。
而意見分歧時,我常常不小心就把人當成數學 ⋯⋯。
2. 我沒給的眼光,和我期待的眼光
我想起過去別人對我說「你不理解我」的時刻:我覺得自己在邏輯上、事理上都「明白」對方想表達了,可是我沒有給那個「正面的眼光」。 —— 我聽著抱怨而只覺得「別抱怨了,好煩」。
也想起青少年時期容易和爸媽吵的議題:
「你們不懂啦!」
啊,當時的我覺得爸媽不懂,是這個意思啊,是認為:他們不能以我看待社團的眼光看待社團,不能以正面的眼光看待玩社團的我。
試著定義我的「理解」
在〈感覺色票|Feeling swatches〉裡,我想像理解為「透過自己類似的感受,去感受對方的感覺」;但這次,我卻不是直接想到「感覺」,而是「眼光」。
「那理解到底是『感覺』還是『眼光』呢?」我試著重新想了一次「理解」的定義。
「理解」在字典上的定義是:
- 了解、明白事理。
- 以自己的口語、文字或其他符號,將已知的事實與原理、原則作成解釋,稱為「理解」。
這兩點似乎比較接近「(事理)是什麼、為什麼」;知識上的理解。
但在生活中,「理解」似乎還有一些其他的意思。比字典上的定義又更「個人」一點。
生活中的「理解」,有「想法、觀點」的層面,也有「感受」的層面。
1. 想法、觀點
理解,在想法和觀點上 —— 是:
- 以正面或不帶批判的眼光看待一個人。
- 看到對方的處境、困難(結構性的因素),而不把所有負面的結果,歸因於個人的不努力。
有時候需要用到的是 1,有時候是 2。
當立場不同時,我需要的理解是 1;當我感到挫折時,需要的可能是 2 。
2. 感受
而感受的理解是 ——
- 知道那是什麼樣的感受,因為自己也有過類似的經驗 —— 像是一種情感上的陪伴,知道自己不孤單、不是特例、有所歸屬。

把這種「心理諮商式的」、「社會學式的」的理解,加到我的字典後,「理解」在我的字典上成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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