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依戀的我,所不理解的事

  • 之一

—— 焦慮依戀的我,其實非常渴望自由

焦慮依戀的我,有一個很大的迷思,就是 —— 我那時總覺得問題是:

「我喜歡的人不像我一樣重視關係、重視相處」

並覺得自己為此受苦。

可是現在回頭看,真正的問題其實是:

「我渴望自由,但我沒有能力(情感)獨立」

並且其實是為此受苦。

焦慮依戀的我,表面上處處限制對方的自由;但其實,比誰都想要且重視自由的,是我。我無法給對方自由,反映著我無法讓自己自由。

「希望一直把對方綁在身邊的我,其實想要自由」聽起來很矛盾,但其實並不。

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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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會間歇性的「離開」

關係在一開始的時候,兩個人會非常緊密、整天膩在一起;但在這段時間過去之後,兩個人都會因為各種原因間歇性的「離開」—— 可能因為學業、工作、家庭等因素,而無法放很多的心思和時間在感情上。

有時候兩個人會剛好都忙,就一起「離開」了,過一陣子再一起回來。但事情常常不會這麼剛好,每個人的忙季淡季、生命挑戰的順序都不一樣,常常是一個人離開、一個人留在原地。

這時候,還留在原地的那個人,就會感覺寂寞。

焦慮依戀的我,常在對方離開時,難過的不得了,希望對方快點回來;但自己離開的時候,完全沒有想到對方也可能會感到寂寞。因為對方從來不會跟我抱怨、要我「多花點時間陪他」。(當然,對方也可能真的不寂寞,而是很開心獲得了自己的時間,可以放鬆一下。)

我可以自在地離開,卻不能自在地離開。

這時,我以為問題是:我比較重視相處、重視關係,而對方不是;對方重視自己的自由。

可是後來我發現,我對「對方」的「指控」,放在我身上也剛剛好。我其實也是一個「相較於相處,更重視自由」、更不能接受「被限制」的人。

「焦慮依戀」、「害怕自己被拋棄」看起來是我的大問題,但「感覺對方好像想要限制我、控制我」—— 這點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 deal breaker:

  • 「感覺自己被拋棄」會讓我苦惱、讓我想要控制對方、改變對方;
  • 「感覺自己被限制」則會讓我直接離開。

也因為我絕對不能接受「被限制」這點,所以交往的對象常常都是「很能給我自由」的(畫面:赤腳在草地上大跑步)。這樣的人通常都有情感獨立的能力,有能力處理「被離開」時的寂寞感,也不會因此限制我。

只是,再怎麼能包容、願意配合我,沒有人可以控制生活中的各種面向,讓兩個人任何時候、投注在情感關係上的心力和時間都剛好差不多。

因此,在「離開—回來」的關係互動上,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 一定有一個人會感覺寂寞、不安
  • 另一個人則會感覺被限制、辜負對方

就像關係中有一個「自由/親密」、「獨立/依靠」課題,兩個人各自選一個角色演出。

我選了「寂寞不安」這個角色,不是因為我不能承受寂寞不安,反而是因為我可以、並想要去改變這點。我承受著寂寞不安,因為兩者之中,我真正無法接受的是「感覺被限制」。

我渴望自由,但沒有情感獨立的能力;於是,藉由這樣的過程,我有機會找回自己的力量,成為一個足夠獨立的人。

焦慮依戀的當下,我以為我和 H 是「相反」的人 —— 我喜歡依戀,他喜歡自由。

回頭看卻發現:我們是類似的人,都喜歡自由。他是「我想要成為的那種人」。

兩個自由的人

等我慢慢變成像 H 一樣(情感獨立)的人之後,我們的關係就真的⋯⋯很奇妙;和我一開始想像中的「情侶」或「伴侶」都不太像。

因為疫情的關係,短期可能無法見面,H 會說:你如果想去約會,可以去約會喔,不用覺得被束縛。

「我去約會?那如果真的愛上別人怎麼辦?」
「那也沒辦法囉⋯⋯如果這樣,可能那個人更適合你吧」

他會說「你過得開心」最重要,而我感覺得到他並非在勉強自己。在這之前,他也說過:

「我知道他對你來說很重要,即使你心裡永遠都很重視這個人,我也沒關係喔!」

他察覺到我的不安,然後用那麼輕鬆地一句話,安撫了我的擔心。他支持著我,像地球支持著植物生長。我望著這樣的他,覺得「這種對人好的方式真不錯啊,希望我也能長成這樣的人」,然後慢慢往那個方向移動過去。我想要給他他給我的自由。

但我們也不是開放式關係;因為我們實際上都不會想去找其他人約會。很奇怪,他給我全部的自由,我卻哪裡也不想去。

我也明白他可以給我的這種「自由」,某種程度上是個性、人生觀使然;和一個人多在乎另外一個人,不見得有關係。真要說的話,應該是和一個人適合怎樣的關係更有關吧。

counterpart・我們必須旗鼓相當

所以最近想到 H,我第一個想到的詞不是「伴侶」,是「counterpart」。

「伴侶」會給我一種:「兩個人一起往哪裡走去」的意象,但我們似乎沒有要一起去哪裡;「counterpart」則給我一種:「我們兩個旗鼓相當」的意象,像是賽場上的拳擊手,只是我們並不是在比賽。我們陪伴又挑戰彼此,享受與自己旗鼓相當的人的互動。

是哪一種旗鼓相當呢?

可能是我們都嚮往一種自由和重視當下的關係,的那種旗鼓相當。若你喜歡也能承受這樣的不確定性,你如魚得水(不確定性是「創造的空間」);反之,你遍體鱗傷(不確定性是「失去的可能」)。若要自由展開流動的情感(我們邊走邊摸索適合的互動關係吧)、將角色的框架限制縮減到最低(放下所有的「情人就應該⋯⋯」),那麼,你必須牢牢地扎穩在自己的核心、在自己的內心。

他天生如此;我則花了幾年的時間成為一個和他旗鼓相當的人。我曾覺得一切很不公平,因為他是這樣,我也「被迫」要成為這樣的人,否則我們只能一直為此爭吵。但現在我很高興自己因此習得了照顧自己的能力。因為「永遠照顧人」或「永遠被照顧」,都有點無聊;旗鼓相當的兩個人,可以彈性互換角色,玩起來最過癮。

必須習得「照顧自己」的能力,並不可憐;因為習得這個能力之後,我可以享受更有層次的互動。

除此之外,我的「想太多」程度和他的「神經大條」程度,也旗鼓相當的互補;還有記性一樣不好的旗鼓相當。我如果沒能記得他跟我說過的事,他不會生氣;因為他自己也會忘記有沒有跟我說過。我會坦白跟他說:我記不住你有些朋友的名字了,上次見他們是太~久~以前,也沒見過很多次;他們對我來說又長得很像。

奇妙的事還不只這些。

兩個健忘的人

前幾天聊天時我跟他說:

「我以前聯絡不上你的時候,都會焦慮、不安(panic),覺得你可能不是真的在意我,所以我才聯絡不上你。」

H 居然回我:

「什麼,你有過這種感覺嗎?我不知道耶。怎麼可能是因為不夠在意你呢?」

我滿頭霧水「嗯??奇怪,我以前有跟你說吧?!我們應該也有因此吵過架吧?!」啊,對我來說這麼困難的一件事,對他來說居然好像沒存在過似的,怎麼回事?不過算了,都過去了 😌。

又或者是,我跟 H 去日本的時候,我明明因為要陪他逛很多地方、覺得他故意「隱藏動機」,走到一半冒出很多要逛的點,大發雷霆;結果他後來寫給我的情人節卡片寫:

「我覺得我們一起去日本的旅行很棒。感覺我們都尊重也理解對方。例如,你陪我去逛很多店,都沒有抱怨!」

—— 我明明就大抱怨了一場 🤣!最後我們做出決定,我在咖啡店慢慢喝咖啡休息、等他逛他的愛店,這樣我們兩個都開心。這個人是記憶裂痕嗎?還是選擇性記憶?看到他寫這段,我快笑死。

可能是我們很快達成協議,所以對他來說並不是大問題;也可能是日本行他買了很多戰利品,因此不好的回憶都忘光光了吧。

更好笑的是,這張情人節卡片其實沒有寄出;是我後來去瑞典找他,整理公寓東西的時候碰巧翻到的。如果我沒有翻到,我也不會知道原來他是這樣記得我們的日本行。

「欸欸,為什麼寫了沒有寄出啊?」
「我忘了⋯⋯你也知道我就是這樣⋯⋯」(乏)

「為什麼沒有貼郵票,只畫了一個愛心啊?」
「因為啊,郵局在情人節有個活動,不用貼郵票、只要畫個愛心就可以寄出!」(眼睛發亮的看著我)

「哇!好棒喔!」
「其實沒有啦,是我想的。我覺得要是有這樣的活動應該很不錯。」

以前有個朋友曾問我為什麼跟 H 雖然遠距離,卻可以維持?那時候我想了很多理由,但都不知道確切的理由是哪一個。現在,這堆理由裡,看起來又可以增加幾個:誤會一場、誤打誤撞;剛好的誤會;記憶力不佳。

另外還有:我們的關係這麼奇怪,和其他人的都不一樣,但我卻覺得舒服又自在,為什麼呢?我得好好留下來研究研究,連同旁邊那個奇怪的生物 H 一起研究研究才行。🤔

湖中的奇怪生物 H

家人般的感覺

現在,遠距離感覺起來,有點像是離開家人的感覺:你會想念家人、也會心繫著家人,但你不會非常寂寞、或是焦慮將因此失去彼此的連結。

與此同時,我知道這是互相選擇的關係,所以他選擇離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我所感覺的連結,和他是否承諾永遠不離開無關,而和我決定放在他身上的心意有關。無論對方的選擇如何、我們是否連絡,我都可以選擇把這份心意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就像是用心裡的光照著他;與此同時,光也會溫暖我自己。

我想像原本就是安全依附的人,應該一開始就是這種感覺吧。我想起 H 說的

「我希望你想起我的時候,不總是難過的;我想起你的時候,常常心裡都會有暖暖的感覺。」

同一份離開的可能性,當初的我,視為對「永遠擁有」的威脅;現在的我,體驗為「此刻相聚多麽珍貴」的佐證。雖然不能見面,但全心全意地和一個人說話、去感受一個人,也是一種「相聚」。「見面」不見得能保證「相聚」的發生(如果我不斷分心滑手機),「不能見面」也不見得會阻擋「相聚」的可能。

我能感受到多少愛,和對方無關、而和我是什麼樣的人有關;「什麼樣」指的不是我「值不值得」、「夠不夠好」,而是我有沒有感受愛的能力。要培養「感受愛的能力」,不是去找一個可以給我最多愛的人,卻是要「去愛」:愛自己、愛他人、愛物品、愛自然。我能給出多少愛,就能感受多少愛。

數年前一位占星老師說,根據星盤,我的關係是「另類、自由的關係:遠距離(空間、年齡)、像是朋友,或同性朋友的關係」;那時候我不明白,現在、這個傾向好像越來越明顯了⋯⋯。


  • 之二

—— 人不喜歡被責怪的原因

以前我認為「沒有人喜歡被責怪」,是因為「大家都想當好人」、「不想當那個有錯的人」;再加上那時候覺得「戀愛不就是要相處嗎?」而把自己限制對方的行為合理化,並怪罪對方「不在乎我們的關係」、「讓我受傷害」。

那時候我覺得,如果重複強調「你讓我受傷了」、「你需要改變」,對方就會理解我的感受,並願意做出改變。

但,事情好像不是這樣。

對立的感受・歸因的鬼打牆

關係中「對立的」感受似乎都是兩兩一組,一人分一個;當我採取了攻擊的姿態,對方就無可避免的必須防守或道歉。

「你造成了我的寂寞」和「我感覺到被你限制/我對你有所虧欠」是一組對立的感受。

如果我說「你造成了我的寂寞」,那麼:

  • 「壞人」的對方會防守 —— 他會感覺到「被我限制」,而不是我的寂寞
  • 「好人」的對方會道歉 —— 他會感覺到「對我有所虧欠」,而不是我的寂寞

當(我認為)我的寂寞是因他人而起時;兩個人之中,只會有一個人感受到這種情緒:我。

重複「歸因」是傳達不了「情感」的。

我一直強調「你讓我受傷了、我很難過」,並不會讓對方感受到我的「寂寞、不安」,而是感覺到「罪惡感、虧欠」或是「被限制」;只有在我單純感受到感受為「我的」感受,對方不需要對此「負責」時,對方才有與我共感的機會

現在寫起來短短的,但要能把「歸因」從「情緒」中抽出來,讓情緒可以分離成「歸因」和「單純的感受」,甚至理解「歸因」是感受的一種扭曲式的表達,是一條要在時間裡展開的長路。

「加害者」也會難過

我以前一直不明白「對方有什麼好難過的?」,明明我才是那個「不被愛、被拋棄」的人耶,「我那麽重視你,你卻不重視我」;直到有一天,我自己成了「加害者」。

我經歷到「我讓別人難過、我讓別人感覺不受重視」的情境,才知道:啊,原來「讓別人受傷」的人,心裡同樣會難過。

「這是當然的啊!誰會喜歡聽到自己傷害了別人?」C 說。
有些對他人來說理所當然的常識,我似乎都是後知後覺的才感覺到⋯⋯我現在已接受我的無知和緩慢了,想著:好吧!或許這是為了把這理解的過程以文字描寫出來。如果我沒有經過這一段,我就無法描述這個轉變。

而這種難過,比我想像的還要複雜,可能有:

  • 罪惡感、虧欠感:感覺自己不是一個夠好的情人
  • 無力感:感覺到自己沒有能力讓對方開心
  • 疲倦:為什麼類似的事情不斷發生呢
  • 不公平感:為什麼總是要求我改變、我付出

作為一個「加害者」,我的心理狀態在「好人」與「壞人」中間跳來跳去,有時候我是「好人」、不忍心對方難過;有時候我是「壞人」,覺得疲倦、不公平,為什麼只有我需要改變?

—— 這時候,我才體會到情緒勒索的我,是如何傷害彼此的關係:

我潛意識的想透過罪惡感、虧欠感,讓對方更在乎自己,或驗證對方「真的在乎我」。我擔心對方可能是「壞人」,於是用「是否願意為我改變」去測試、去怪罪。但我沒有想到,不管是「壞人」或「好人」,沒有人喜歡這種對待:

  • 不在乎我的「壞人」,不喜歡被責怪,因為他們想要是「對」的那一方;
  • 在乎我的「好人」,卻也同樣無法長期被責怪,因為他們承受不了自己一直讓對方失望。

「不喜歡被責怪」有兩個面向:一個是「他不在乎我,所以推卸責任」;另一個是「他非常在乎我,所以看到自己造成了我的痛苦,很難過」。

情緒勒索的我,曾以為「真正在乎我的人」,不會因為「怪罪」離開我;殊不知,「怪罪」雖然可以驅走無心的人,卻也會傷害真正有心的人。「怪罪」這個互動方式,對雙方都會造成傷害。

沒有人喜歡被責怪:「壞人」不喜歡,「好人」也不喜歡;「壞人」不能接受、「好人」不能承受。


  • 之三

—— 所謂「真正的我」

我記得焦慮依戀的我,有一個很深的執著,就是:我覺得「因為焦慮而生氣,要求對方改變行為模式,這樣我才會更有安全感」的那個「我」,是「真正的我」。

我讀到了瑪麗蓮夢露的話:

我自私、沒有耐心且有點缺乏安全感。我會犯錯,會失控,偶爾也會變得難以應付。可是,如果你不能接受我最糟糕的一面,那你也絕不配擁有我最美好的一面。

I’m selfish, impatient and a little insecure. I make mistakes, I am out of control and at times hard to handle. But if you can’t handle me at my worst, then you sure as hell don’t deserve me at my best.

—— 然後覺得事情正如她所說。

我認為這個因為焦慮依戀而生氣的我,就是「我最糟糕的一面」。她一點也不怡人、不好受,但那就是「真正的我」;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請走吧。

當時我可能是潛意識接受了高夫曼「人的樣子」的假設 —— 人是帶著面具的演員,社會生活是表演自我的一齣劇碼。

當我因為焦慮依戀生氣,而毫不掩飾自己的憤怒時,因為不需要「使力控制」,而覺得「這就是真正的我」、「這就是拿下面具的我」、「這就是放鬆、不需要假裝的我」。

而我渴望有人接受會有這樣糟糕狀況時候,的我。

那時候的我很清楚地感覺到「對,這就是我」;但現在回想,則是疑惑為什麼我要抱著一個瘋狂的自己並認為「我除了這樣之外沒有更多」?我也⋯⋯太小看自己了吧?

那時候的我認為,要對付憤怒的情緒,只有「表達真我(指責對方)」和「壓抑自己」這兩種選擇。我沒有想到,世界上其實存在著另一種「不用使力壓抑」,同時也不用指責對方的方法。

—— 我可以表達我的感受、挫折、難過,但是不怪罪對方。

不怪罪對方,並不是「不說出來」,而是在把情緒的「感受」和「歸因(誰的責任)」分開。把感受抒發後,冷靜的重新思考歸因;一次又一次。找回自己的責任,同時也找回自己的力量;責任就是力量。

說到底,要跟這個人在一起,不正是自己的選擇嗎?

以比喻來說的話,

焦慮依戀的我認為,突然下暴雨漲潮的時候,只有「1 把閘門關上(壓抑)」,硬是把水擋在閘門外,跟「2 把閘門打開(不壓抑)」,讓水氾濫淹進城市,這兩種選擇。

但其實我還可以:

慢慢地開、慢慢地關,讓閘門的開關變得細緻;學習不壓抑,但也不被完全掌控(overtaken)。

在平時興建疏洪道,讓水有處可去,流過城市而不淹水。在平時做一些努力,暴雨來臨時,就可以不壓抑、卻也不氾濫。

情緒有外在的「方向」和內在的「能量」,如同水有流動的「方向」和「能量」。我可以導引它的「方向」使其盡量不傷人,同時釋放(release)、引導(redirect)、或是收回(reclaim)它內在的那股強大能量。

「對伴侶的要求」是「對自己的渴望」

現在再讀瑪麗蓮夢露的這段話,我明白我過去對「對方」的要求,其實都是我渴望為自己做到的事。當我說「愛我,就接受我最糟糕的樣子」時,我其實是說給自己聽的。

我一直誤以為:如果有某個他人,可以為我做到這件事、我就能知道「那是什麼樣的感覺了」;如果有某個他人,可以「無條件的愛我」,我就能知道「無條件被愛」是什麼樣的感覺了。我幻想這就和解數學題目一樣:有能力的人先示範一次給我看,我再練習自己做。然後久而久之,我也能學會自己做。

我一直等待著從別人那裡,獲得我想要的那種感覺。

可是這順序其實是反過來的;他人無法「先」為我做到。

感覺的東西,不像數學題目可以由一個他人「提供」給我解法,而像是練習騎腳踏車那樣 —— 他人可以示範給我看、幫我保持平衡,但那個「平衡的感覺」,沒有辦法由誰「提供」給我,要我自己去抓、自己去嘗試、自己去感覺。

我必須「先」為自己做到,接著才會「開天眼」,看見他人是如何對待我的。

這時候,我會恍然大悟地發現:啊,原來對方「早就」做到了;是當初的我,沒有能力去感受這份心意、體會這份連結。

對方其實已經「先」為我做到了,只是要等到我為自己做到的那一刻,我才看見。

「擴展的並不是愛,而是你對它的覺知。」

——《神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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