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的關係:是成熟自由還是逃避責任?

某天和朋友聊天,提到我之前聽聞的一個「忠誠」定義:

我問朋友:「你覺得怎麼樣?如果是你,你可以接受嗎?」

他說:「我覺得是個理想(?!)狀態」

然後我們一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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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果然是自由派的。我想我也可以接受,不過大概有兩個前提:

  • 對方是成熟的狀態,不是上癮或從中尋求認可
  • 對方尊重其他約會對象,不欺瞞
    (也就是誠實告知:如果我的主要伴侶要我停止聯繫,我就會停止聯繫)

如果對方用「我只是跟他們玩玩」的心態向我保證他的絕對忠誠,我可能⋯⋯也不會喜歡這個人。因為他不是一個尊重人的人。簡單來說,「輕鬆好玩」可以,但「玩弄別人」我不喜歡。

—— 話雖說的豪邁,我其實也不知道真的遇到這種狀況時,自己能不能一如想像的理智大器;關係就是這樣:遇到了才知道。

Photo by Stijn Swinnen on Unsplash

我對開放式關係的想法是:

如果和自己都無法相處,就急著進入關係,那一定會有問題;

同樣的,如果一對一關係都經營得坑坑疤疤,我很難相信想要開放式關係不是一種逃避的手法。

然而,我們常常是透過關係來理解自己、和自己想成為的樣子。所以也許逃避到「開放式關係」也不是那麼糟的一件事,不比逃避到一段「一對一關係」中糟糕。

畢竟所有的關係都有「問題」。我們不可能等到自己「都沒問題了」才進入關係,我們是在關係中發現自己的「問題」,然後去面對、成長。

以這種方式來看的話,「逃避」也是必要的:逃避的經歷,就是我們「面對」的材料 —— 我還真的是先逃避了,才能走著逃避鋪成的這條路,去面對;也是因為體會過了逃避,我才知道什麼叫面對。

我玩味著朋友和我對「忠誠」的想法,想著我們到底是自由了關係,還是逃避著責任?

我想著:

會不會在未來,人們會發現到:開放式關係之於一對一關係,其實就像同性戀之於異性戀一樣?—— 表面上的形式雖然看起來很不相同,但都是人們相愛的方式;而也許就像性傾向是天生的一樣,適合開放式關係或一對一關係,可能也是某種程度的天生?

沒有一種形式是絕對的逃避責任,也沒有一種形式是絕對的成熟自由 —— 

渣男渣女可以用「開放式」的名稱逃避溝通、逃避責任;但人們也可能為了守住「一對一」的形式,逃避面對自己真實感受的責任,處在一段無法真實做自己的關係。

有糟糕的開放式,也有美好的;有糟糕的一對一,也有美好的。取決於在這之中的人們是否對自己誠實,以及如何在生活中實踐相愛的可能。


「你想要全心全意地愛一個人,可以愛到 100% 的那種全心全意,但是兩個人無法長長久久;還是對彼此只有 50% 的好感,但關係可以維持很久很久呢?」

「100% 吧。但 50% 也許會隨時間成長到 100%?這問題看似容易,但 100% 和 50% 在現實中,實在難以衡量?」

「你想要『夠好的感情』還是『真實的感情』?」

「真實的吧,因為我想知道自己是誰;對方也值得真實的感情,所以我不能假裝『夠好』就夠好了。」

「所以你還是追求純粹的囉?」

「嗯,大概吧。不過,也不是為了純粹而純粹,是因為⋯⋯這樣好像才能知道我自己是誰。我要先獨立了,才能知道我到底是喜歡他帶給我的安全感?還是真的喜歡這個人?我想知道。」

「你覺得是 100% 全心全意的一段時間比較愛,還是 50% 的一輩子比較愛?」

「不能比較吧,每個人愛的方式不同。對我來說,真實的愛勝過陪伴(或說:真實就是陪伴);但對其他人來說,也許陪伴的愛才是真實。

我們有機會去活出自己的真實,但無法評價什麼對他人而言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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