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沒有排他性,我為何覺得自己不適合多邊戀?

身為一個認同「愛沒有排他性」的人,短暫地嘗試了多邊戀之後,發現:我好像不適合耶!

這個不適合,不是基於傳統「一對一才正常」的道德觀,而好像和我自己能量的流動方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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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是什麼?

什麼是「能量」?

在這篇,我用「能量」代表一個人「存在的感覺」—— 一個人的氛圍、特質、氣場、特色。

它代表一個人處在:自在、穩定、開放、充滿愛的狀態時,的個人特質。一個人靈魂的核心特色。

兩種關係:小我 vs 能量

關係可以分成兩種:小我層次的連結、能量層次的連結;前者和小我(ego)的需求有關,後者則和一個人存在的本質(我真正是誰)有關。

小我層次的連結

  • 依賴「眼睛看得見」的互動維持,基於「需求」連結
  • 與現實條件、心理需求和情感回應有關
  • 認為「伴侶應該要滿足我的需求」,愛是「伴侶給我的」

在小我層次的連結中,安全感來自對方的行為、言語與承諾;不安時,可能透過依賴、控制、討好、妥協,來試圖回到一個舒服的狀態。

能量層次的連結

  • 建立在頻率與能量共鳴上的深層連結
  • 因彼此的「存在」本身而感到滿足,而非基於條件或外在因素
  • 內在穩定,不需要對方給我「愛」—— 我自己就是愛

在能量層次的連結中:當關係自然流動時,兩個人的能量會共振,因此能夠自然感知對方的狀態,而不單是藉由外在行動或語言去推測對方的心情。

能量層次的連結並不限於伴侶關係;朋友之間也可能存在能量層次的連結。

能量連結的「管道」,在你內在核心穩定之處

「能量層次的連結」聽起來可能有點抽象,但你可以在心裡想一個人,感覺一下:「現在約他碰面,是一個適合的時間點嗎?」我發現,當感覺到「好像可以找這個人」碰面,而真的去行動的時候,對方可能也會說「我剛好也想找你!只是太忙了,所以一直沒行動」。

這種感知能力是每個人都有的 —— 只是在戀愛關係中,可能會因為小我、恐懼、不安全感作祟,而暫時「中斷連線」。要感知這樣的能量資訊,必須先回到自己穩定的內在。

由當下的意圖決定

「小我」和「能量」並不是絕對的二分:一段關係裡,可能出現「小我」時刻,也可能同時存在「能量」時刻。關係中的「小我」越少、「無條件的愛」越多,就是越接近能量層次的連結。

換句話說:它不是「給定」的,而會隨著人的意圖和行動改變。

關係的「進化史」

每段關係,似乎都是從「小我」開始,慢慢修煉到「能量」—— 這個時候,我們終於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愛。我們在關係之中照見自己,發現自己的小我、恐懼面向,進而做出新的選擇。

一個能量層次的關係,並不代表「永遠幸福快樂不分開」,而是在關係之中的兩人,都能夠做真實的自己。

當代關係的流派之一

「小我」和「能量」的概念,並不是我發明的,我只是為了說明方便,取了「小我層次的關係」和「能量層次的關係」這兩個名字而已。

這兩種概念,可以在許多討論關係的書籍當中找到。

例如:《親密關係Ⅰ:別將伴侶當成應該滿足你需求的人》、《做自己的靈魂伴侶:實現完美關係前,必修的IFS課》這兩本書,都在傳達人如何從關係中回到自己 —— 學會照顧自己、給自己無條件的愛;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在關係中給出無條件的愛。

這些「回到自己」的過程,就是讓關係從「小我」狀態,變成「能量」狀態。

陽性能量 vs 陰性能量

除了是否基於小我(ego),關係中還有另一個面向:陰性能量和陽性能量。

在一段關係中,有一個人會扮演「陰性方」,另一個人會扮演「陽性方」。陰性方提供情感的流動與感應,陽性方提供穩定的方向與帶領;陰性方的能量場像是一個「情感的容器」,而這個容器的穩定度會影響陽性方的能量狀態。

每個人內在都有陰性能量、也有陽性能量,因此「陰性方」是以「外陰內陽」的方式和人互動,「陽性方」則是以「外陽內陰」的方式和人互動。

陰陽不一定對應生理性別。陰陽在關係中,並不是絕對不變的,而是可以流動、交換的。

一個陰陽互動的舉例

我曾經認為,男生說「希望女友陪我去做我喜歡的事情」是一種「自我中心」的表現,後來發現:不一定。是不是「自我中心」,和「這件事是怎麼被實行的」、「是不是一個健康平衡的陰陽互動」有關。

在我和 H 的互動中,我們一起的行動,比較多是以「他的興趣為主」;但我選擇「陪」他去時,那些活動也都是「我覺得蠻好玩的,只是一個人不會那麼積極去行動」的活動。我像是「跟隨」了 H,但某種程度上,我覺得自己也是在「借用他的行動能量」,發展我自己一個人比較不會去關注的領域。

H 的興趣之一是二手市集,所以我們會一起去逛。在逛的過程中,H 一邊張大眼睛四處看,一邊也不忘關注我的狀態:要不要吃這個?要不要喝那個?你感覺如何?因此,活動雖然是他決定的,但並沒有讓我失去主體感;他是「行動」的主體,我是「感受」的主體。

「希望女友陪我去做我喜歡的事情」說的其實是一種「領導」,而「領導」這件事很有趣:表面上好像是這個人「獨攬大權、全權決定」,但實際上絕對不是。

真正的領導,需要去關注底下所有人的「情緒、需求、感受」;而被領導的人,也是藉著領導的力量,前往一個自己也認同的方向。領導是權力,同時也是一種服務:我去看見我領導的人們,然後統整出一個方向;或是,把我認為好的方向和這些人溝通,讓他們打從心裡接受。

像這樣,就是一個平衡的互動:陰陽沒有誰強勢、只是在互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一個平衡的陰陽互動,需要成熟的陰陽雙方:

  • 陽性方(外陽內陰):於外在活動擔任領導的同時,內在能夠在情感上同理、關懷他人
  • 陰性方(外陰內陽):於外在活動跟隨領導的同時,內在有足夠的界線和力量,能夠表達立場、為自己發聲;知道自己為何選擇跟隨

陰性方:流動、適應、融合

好,講了這麼多哩哩摳摳,終於可以開始解釋為什麼我發現「我好像適應不了多邊戀」了。

在關係之中,我大部分時候是陰性方;這是我覺得舒服、自在的流動方式。陰性方帶有「流動、適應、融合」的特質,我也發現自己會因為關係中不同的對象而改變。這不是指「關係會讓我變得不像自己」,而是:

我有很多種可能性,會依關係能量的不同,召喚出不同的我。

例如:我有五個可能版本的自己,和 A 相處會召喚出第一個,和 B 相處會召喚出第二個。這兩個都是我,但特質和性質上有點不同;一個住在山上、一個住在海邊。

當我是第一個版本的我,處在這樣的能量狀態時,我對 A 來說,會是一個「可以傾吐心事」的對象:他會覺得和我說話很自在,我也感覺這樣的互動很自然。

但這個時候的我,就會感受到和 B 之間的連結狀態改變了:變得比較淺、比較像朋友。即使我對他的愛沒有變,卻變得比較無法提供他「像伴侶那樣的心理關注和連結感」—— 除非我轉換成「第二個」我。

你可以想像,當人長期做一項工作時,整個人的 mindset 都會被那份工作的特質影響 —— 行銷主管和工程師會帶著不一樣的眼光看世界,散發出不同的氣場特質 —— 我覺得伴侶關係對人(至少對我)也有類似的影響。當我是行銷人時,我內在不自覺就有些調整,讓我和某些族群更容易對話;反之亦然。

我想,這或許就是為什麼有些陰性方會覺得,和人交往本身就是一種「付出」,即使她可能表面上什麼具體的事都沒有做。

這種能量上的「調頻、接住、理解、感應、保持共鳴」是一種眼睛看不見的付出。

這也是為什麼,對陰性方來說,一段不穩定的關係所能提供的「好處」,可能遠遠小於「完全沒有關係」;一段不穩定的關係,會不斷擾動內在能量場,而這種擾動遠比單身更累。感受到這種擾動,人自然會想要「確認關係」。

我曾經覺得「要求關係的名份」是一件不太酷的事情 —— 關係不就是自然流動、自然就知道了嗎?名份?感覺好「舊時代」?—— 後來發現,這是因為我以前是個「不太會照顧人感受的陰性方」,我心裡沒有額外為對方預留一個安全的空間(都是隨緣流動,流走了就⋯⋯流走了 😆),自然不感覺有成本。

但現在我好像比較懂了。我知道什麼是:在心裡,為對方預留一個安全的空間。讓對方能夠隨時在你心裡找到一個「家」的感覺;一種被接納、安心、自在、做自己的感覺。這種親密的連結感是非常珍貴、有價值的禮物。

於是也感受到了「持家」的成本。

回到多邊戀。

親密關係的連結,雖然說是「持家成本」,但因為我自己也會從這樣的連結受益,所以並不是一種「辛苦的感覺」;然而,它的確會影響到我這個人的「形狀」和「運作模式」。

我發現,我沒辦法很快速地切換自己的不同能量狀態,以同時維持和兩個人之間的親密感;我可以住海邊、也可以住山上,但我沒有辦法同時住海邊、又住山上。

這種排他性,和「愛的排他性」無關,而和「能量連結的方式和形式」有關。

我可以想像,每個人在能量上的表現和特質不同;所以這個排他性,並非關係或真愛的通用法則,而是個體差異。

雖然「發現沒辦法」,但其中並沒有情感的斷裂或戲劇性,沒有不安、也沒有內心拉扯的糾結,而是一種平靜的知曉、認識自己的感覺 ——「喔,原來我是這樣運作的啊」。

在某個時刻,我的內心出現了一條叉路。它告訴我:我可以好好住海邊、也可以好好住山上,但對我來說,不要一直兩邊跑,是最自然舒適的。

然後,我做了我的選擇。

Photo by Alexis Antoine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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