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依戀的我,不理解的事:所謂「真正的我」

我記得焦慮依戀的我,有一個很深的執著,就是:我覺得「因為焦慮而生氣,要求對方改變行為模式,這樣我才會更有安全感」的那個「我」,是「真正的我」。

我讀到了瑪麗蓮夢露的話:

我自私、沒有耐心且有點缺乏安全感。我會犯錯,會失控,偶爾也會變得難以應付。可是,如果你不能接受我最糟糕的一面,那你也絕不配擁有我最美好的一面。

I’m selfish, impatient and a little insecure. I make mistakes, I am out of control and at times hard to handle. But if you can’t handle me at my worst, then you sure as hell don’t deserve me at my best.

—— 然後覺得事情正如她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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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因為焦慮依戀而生氣的我,就是「我最糟糕的一面」。她一點也不怡人、不好受,但那就是「真正的我」;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請走吧。

當時我可能是潛意識接受了高夫曼「人的樣子」的假設 —— 人是帶著面具的演員,社會生活是表演自我的一齣劇碼。

當我因為焦慮依戀生氣,而毫不掩飾自己的憤怒時,因為不需要「使力控制」,而覺得「這就是真正的我」、「這就是拿下面具的我」、「這就是放鬆、不需要假裝的我」。

而我渴望有人接受會有這樣糟糕狀況時候,的我。

那時候的我很清楚地感覺到「對,這就是我」;但現在回想,則是疑惑為什麼我要抱著一個瘋狂的自己並認為「我除了這樣之外沒有更多」?我也⋯⋯太小看自己了吧?

那時候的我認為,要對付憤怒的情緒,只有「表達真我(指責對方)」和「壓抑自己」這兩種選擇。我沒有想到,世界上其實存在著另一種「不用使力壓抑」,同時也不用指責對方的方法。

—— 我可以表達我的感受、挫折、難過,但是不怪罪對方。

不怪罪對方,並不是「不說出來」,而是在把情緒的「感受」和「歸因(誰的責任)」分開。把感受抒發後,冷靜的重新思考歸因;一次又一次。找回自己的責任,同時也找回自己的力量;責任就是力量。

說到底,要跟這個人在一起,不正是自己的選擇嗎?

以比喻來說的話,

焦慮依戀的我認為,突然下暴雨漲潮的時候,只有「1 把閘門關上(壓抑)」,硬是把水擋在閘門外,跟「2 把閘門打開(不壓抑)」,讓水氾濫淹進城市,這兩種選擇。

但其實我還可以:

慢慢地開、慢慢地關,讓閘門的開關變得細緻;學習不壓抑,但也不被完全掌控(overtaken)。

在平時興建疏洪道,讓水有處可去,流過城市而不淹水。在平時做一些努力,暴雨來臨時,就可以不壓抑、卻也不氾濫。

情緒有外在的「方向」和內在的「能量」,如同水有流動的「方向」和「能量」。我可以導引它的「方向」使其盡量不傷人,同時釋放(release)、引導(redirect)、或是收回(reclaim)它內在的那股強大能量。

「對伴侶的要求」是「對自己的渴望」

現在再讀瑪麗蓮夢露的這段話,我明白我過去對伴侶的要求,其實都是我渴望為自己做到的事。當我說「愛我,就接受我最糟糕的樣子」時,我其實是說給自己聽的。

我一直誤以為:如果有某個他人,可以無條件愛我,我就能知道「無條件被愛」是什麼樣的感覺了。我幻想這就和解數學題目一樣:有能力的人先示範一次給我看,我再練習自己做。然後久而久之,我也能學會自己做。

我一直等待著從別人那裡,獲得我想要的那種感覺。可是這順序其實是反過來的;他人無法「先」為我做到。

感覺不像數學題目一樣,可以由他人提供給我解法,而是像練習騎腳踏車一樣:

我必須「先」為自己做到,接著才會「開天眼」,看見他人是如何對待我的。

這時候,我會恍然大悟地發現:啊,原來對方「早就」做到了;是當初的我,沒有能力去感受這份心意、體會這份連結。

對方其實已經「先」為我做到了,只是要等到我為自己做到的那一刻,我才看見。

Photo by Casey Horne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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